馬祖同胞狀告金門海巡署,過度值勤引起大陸漁民死亡事件,同樣事故可能在馬祖海域發生,藉提告警告馬祖海巡署不要再犯同樣錯誤—

by | 2 月 27, 2024 | 獨家即時

馬祖同胞狀告金門海巡署過度值勤引起大陸漁民死亡事件同樣事故可能在馬祖海域發生藉提告警告馬祖海巡署不要再犯同樣錯誤—

財神報即時報導—

金廈海域爭端越演越烈,有一發不可收拾之態!

台灣更生黨主席吳軾子,以馬祖居民身份決定到台北地檢署具狀告發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包庇犯罪,金門海巡署煙滅刑事證據罪、業務過失致死罪可能追加被告管碧玲瀆職罪!

據吳軾子推判,2月15日發生在金廈的海難事件,眾所週知,按一般社會經驗法則也可以推知,該5名執行驅離任務的金門海巡人員,當天100%都一定帶有密錄器,及相關攝影器材,只是因為當天拍到的事實真相是:當我方海巡人員,在海上執行驅離大陸漁船越界捕魚事件時,大陸漁船拒絕受檢,而蛇行快速逃離。在海象多變,船艦不易緊急煞住情況下,不可抗力失控撞上大陸漁船造成翻覆,大陸漁民二人溺斃,二人獲救。

吳軾子認為整個過程,100%肯定的、絕對的都有密錄攝影,只是不願意,也不想拿出來公諸於世,他們擔心自己受刑責,也會連累上級長官受處罰,所以,狠下心,吃了秤砣鐵了心,決定矢口否認到底,口徑一致的說:都沒帶密錄器,這是眛著良心,公然撒彌天之大謊!

吳軾子提出下列疑點:
一、海巡人員每天出海執行任務時,都會有10-20分鐘的勤前教育,及3分鐘的「裝備檢查」,檢查是否有帶秘錄器,無線電對講機,槍彈,救生設備等?缺一樣都不許出海。

二、陳玉珍立委第一時間到現場,詢問海巡人員:你們當天有沒有帶密錄器錄影?海巡人員當場愣住數分鐘,不敢回答。依經驗法則,如果真的沒帶,應該立刻馬上回答「我們都沒帶」,為什麼不敢回答?就是因為可能長官已交代封口,或矢口否認。所以,才不敢回答。

三、金門地檢署檢察官,與金門海巡署行瀣一氣,企圖大事化小,一手遮天,才包庇海巡署,故意隱匿真相。而海巡署以為只要不拿出密錄器視頻,就可以各說各話,矇混過關,逃避刑責。

吳軾子表示,基於良知與正義感,並為避免此事引發兩岸不可預測的軍事衝突,義無反顧的勇敢挺身而出,具狀向台北地檢署提出本件刑事告發,讓最有公信力的台北地檢署受理本案調查。查明真相後,懲處相關違法失職人員,俾昭公信。並化解兩岸可能發生的軍事衝突危機,確保台海和平安全,則感幸甚!

編輯部

五路財神報系為庶民經濟投資搭建平台"及為世界華人打造交流聯絡的管道!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