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任憑法官自由心證,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談,執法人員貪汙1.6億,百萬交保即可—-
[世界財神報] 即時報導—-

台灣法院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基隆海調處調查官瀆職貪汙1.6億元,竟判100萬交保,這種法律根本是鬼扯蛋。
據報導,台“調查局”航基站前機動組長徐宿良與某酒吧老闆張益祥,合夥盜賣相關部門查扣的毒品,8年不法所得高達1.6808億餘元(新臺幣,下同)。經過一年多的羈押,桃園地方法院24日裁定2人各繳納100萬元保證金後停止羈押8個月,期間限制居住、出境,並須定期線上報到。對此,有島內網友質疑,“撈了那麼多,100萬就交保了……”
報導稱,“調查官”徐宿良與毒梟勾結侵佔毒品,自2012年以來,不法所得高達1.6808億餘元。經桃園地檢署偵辦後,對包含徐宿良、張益祥在內的9名被告偵查終結,並在去年7月提起公訴。
桃園地方法院經過一年多的審理,10月24日裁定徐、張2人各繳納100萬元保證金後停止羈押,並自停止羈押首日起為期8個月,期間限制居住、出境,並須定期線上報到等。
另據臺灣《聯合報》報導,2020年底,台“調查局”被爆出弄丟6.5公斤的毒品安非他命,深入追查發現,負責保管政務庫的時任組長徐宿良(59歲)趁午休、下班時溜進庫房搬毒品,再用氯化鈉(鹽)、檸檬酸調包,其後和經營酒吧的張益祥(57歲)等人賣掉。檢方查出徐等販毒至少持續8年,偷盜相關部門查扣的毒品再賣回市場。
對於法院此次的處理,有島內網友在台媒評論區及臉書留言質疑,“撈了那麼多,100萬就交保了……” “販賣毒品都無期徒刑了,這樣還可以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