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凡我黃埔同學都應聲援,司法不公、毀我軍中氣節—
[世界財神報]記者黃藝雅即時報導—-
台灣季麟連上將通知:0307日0830時、「黃復興」和「黃埔同学總会動員為「花防部參謀长韓豫平將軍為2880元案蒙重大冤屈案在法務部前廣場陳抗、請踴耀参加為荷 !」。
抗議集合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門前
連絡電話:(02)2191-0189李育材
抗議故事內容:
陸軍花防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因餐敘核銷加菜金2880元遭判刑,他與妻子出面駁斥喊冤。
陸軍花防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2015年時與指揮官、政戰主任及其家屬共6人餐敘時,使用2,880元「加菜金」付款,遭告發貪汙,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在上月判決定讞,他被判刑4年半、褫奪公權4年。
但韓對判決感到相當失望,他與妻子一同現身,並拿出當時指揮官蓋章核銷的簽呈,強調一切都經上級認可,駁斥貪汙指控。
韓豫平表示,2015年間,花防部在「漢光31號」演習前,因執行電腦輔助指揮所演習各項整備工作,及AAR小組觀摩等先期整備規劃表現優異,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同年5月核發有功單位團體加菜金2萬元。時任指揮官劉德金得知,下屬郭姓政戰主任的妻兒赴花蓮遊玩,因此在一家海產餐廳舉辦餐會,當時他亦作陪。
餐敘後,韓依規定指示下屬用加菜金核銷5,760元的餐費,不料卻遭人告發。承審法官認為,韓明知國防部有「加菜金作業規定」,其受領的對象必須以國防部所屬各機關、部隊為主,不能提供給「民間人士」,當中有2880元不得使用加菜金支付,因此遭到判刑。但韓反駁法院說法,他拿出當時的簽呈,公文上明明寫著:「指辦室、參辦室、政辦室在花蓮海鮮餐廳餐敘,加菜金實際支出5,760元」,並有指揮官蓋章,明確經過上級許可才核銷。
台灣司法墮落到如此程度,實地球上僅有的司法落伍制度,憑著自由心判、法官如是瘋子、他的判決就是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