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逼民反,馬祖勇者吳軾子代表全民提告蔡英文等,瀆職與圖利罪嫌—

by | 6 月 5, 2021 | 獨家即時

官逼民反馬祖勇者吳軾子代表全民提告蔡英文等瀆職與圖利罪嫌—

[五路財神電子報]記者黃藝雅即時報導—-

據報導馬祖法律專家勇敢庶民吳軾子已提起告訴對象是蔡英文蘇貞昌及陳時中等三位蔡政府府官員他們對這次新冠病毒期間一年多期間沒有任何防疫作為到如今確診無數死亡數百有違中華民國公務員之法令懈怠職守,放棄職守特此提出告訴訴狀如下但願能引起全民共識紛紛提告以伸張台灣全民正義

刑事告訴(發)狀

告訴人  吳軾子   住馬祖南竿鄉  村 

被告  蔡英文  現任總統

被告  蘇貞昌  現任行政院長

被告  陳時中  現任衛福部長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和圖利罪,依法具狀提出告訴(發)事:

法條依據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蔡英文身為國家元首,蘇貞昌為行政院長,陳時中為衛福部長。理應盡忠職守,保護全國人民的生命財產健康安全為己任,以期不負國人對彼等殷殷之期望。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共同之犯意,只為圖私利,惘顧國人生命健康,一再拒絕本來可以從國外進口的三千萬劑疫苗,及來自中國大陸的捐贈疫苗,卻再三欺騙全國人民,妄稱國產疫苗最好,很快就會可以用了,貶抑外國和中國疫苗的功效。其目的就是為了要等國產疫苗出來後,可以大發國難財,也不管萬一國產疫苗一直不能出來怎麼辦?竟拿全國人民的生命安全當賭注,簡直是喪心病狂。也完全不管在此期間,因染疫而死亡的國人人數有多少?因為此疫情,而無法工作,沒有收入的升斗小民,如何活下去?合先敘明。

二`如果,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居心叵測,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都注射過兩劑以上的疫苗了,就不會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

三`又,如果被告等沒有以意識形態,悍拒中國的捐贈疫苗。那麼,全台灣人民也都已注射過來自中國的疫苗了。當然,也不會有這一次的「五月疫情大爆發」人禍之事,併此敘明。

四`揆之刑法第130條之規定,被告等確實已經觸犯本條之罪。只為圖利自己,而怠忽職守,廢弛職務,而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敬請審酌,依法偵辦!

五`被告等為了讓自己及某些特定人士(因國產疫苗的可獲利集團),在國產疫苗可施打後,不但可以賺取賣疫苗的暴利,又讓其持有之股票大漲,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趁機大發不公不義又缺德的國難財。當國人的生命健康如同兒戲,彼等行為又已觸犯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要無不合。

六`綜上論述,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毫無人性,喪心病狂,如同魔鬼撒旦般,扼殺自己國人同胞生命健康,只為圖個人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天理難容,應處以最重之刑,以儆效尤!

七`被告等上不敬天,下不畏民,如此暴君,惡吏,古今中外實屬罕見,真台灣人民之悲哀也!懇請貴署依法予以嚴懲,以告慰在此次疫情中冤死的亡靈們!其他事實及理由,敬請參酌最近一個月的各類媒體報導,不再贅述。

為此,懇請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請傳訊證人前行政院長林全等

具狀人  吳軾子

中華民國110年6月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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