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路財神報] 社長短評— 台灣媒體生命已死?
政黨法造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內政部敗訴,讓被註銷171個在野政黨,得以回復政黨名號權益,如此重大事件,台灣各大媒體竟無一報導?
政黨法頒布實施,系民進黨假手內政部,製作政黨法,然後再經立法院民進黨多數決,強行草率通過,再用行政命令將各在野政黨171個強加註銷,是為台灣民主已死之象徵,這麼大的事件,從頭至尾國內各大媒體,皆無一家關心追蹤?
對171個政黨被註銷一事,事經台灣司改聯盟張擎主席、台灣基本法連線黄千明主席、台灣建國黨古文發主席三黨聯袂提起行政訴訟,業經裁定回復各黨黨籍,得以平反,但內政部不服提起抗告,於本年12月2日中午前欣獲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裁字第2011裁定書,爰於內政部因廢止全國171政党事件,被廢止的政党代表提起行政訴訟起訴,最高行政法院以內政部違反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5項規定,不符同法第116第2項所列之要件,內政部若執行,將發生政党難於回復之損害,裁定抗告人內政部駁回。
對此等台灣民主發展過程中,最足已傲世的台灣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的基本權利,開放人民有自由組織政黨的特質,被民進黨上台後,以政黨法強行註銷,這等大事,竟無人關注? 而這次經過張擎等三主席提起行政訴訟,業已成功平反,亦無任何媒體提出報導或來採訪當事人,誠屬遺憾!
但見各大媒體在民進黨主政之下,以反中、反民、反在野為報導方向,配合執政黨,誘導民眾以意識形態,判斷政治是非黑白,民之無恥,國之將亡!
再看各大電子媒體,打開電視盡是車禍案件,社會八卦,日夜重復播放,將人民洗腦成弱智白癡,而像這種事關人民權益,民主發展正向的事物,也無人關心報導!
可見台灣媒體已無生命,只是在財閥控制下,養了一群為領薪水而生存的媒體人而已,成為一個賺錢的工具而已!什麼無冕王?什麼媒體良心?什麼媒體正義?什麼社會第四權?早已消失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