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人民的打手–內政部以排中意識形態,爛法爛罰,企圖阻止台胞大陸就業!行政法院判決全部撤罰!事關台胞個人工作權利、是憲法勝利!

by | 8 月 8, 2020 | 獨家即時

[五路財神報]綜合即時報導—

曾雅琦等27名台灣民眾,因在大陸福建廈門擔任「社區主任助理」,遭內政部認定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各開罰10萬元,27人不服提告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扼殺人民工作權及思想自由,來防堵「不明確」的威脅,不符比例原則,且有違憲之虞,6日判決全部撤罰。可上訴。被指違兩岸條例 27人不服提告

27人平均年齡不到30歲,前年9月至2019年3月駐點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社區,專職參與社區治理工作,領取人民幣1萬至2萬3000餘元不等月薪。內政部認為曾女等人職務受社區居民委員會監督,居委會又是大陸政府基層組織,屬禁止任職的黨政軍機構,依兩岸條例裁罰每人10萬,曾女等人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

北高行審理後認為,依據大陸法規,居委會肩負宣傳國家政策、治安維護等任務,協助推動公眾事務,接受政府指導、經費支應,可說是「準行政化組織」,確實屬黨政軍機構。但曾女等人的工作內容是提供社區

規畫意見、企畫發想,不參與居委會實際運作,性質類似顧問,沒有政治性任務,也未涉及公權力行使,難認定有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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