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財神報主編:山哥
華天新聞纲:陳 首报道
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在「京華城案暨政治獻金案」中先前獲台北地院裁定具保停止羈押,高等法院今(12)日認為「仍有諸多證人未完成交互詰問」,且原裁定對滅證、串證風險評估前後不一、理由不足,遂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為裁定。

高院指出,原審7月21日延押時曾以「尚有部分證人待傳喚、無法排除滅證或勾串之虞」為由;但一個月後卻在「尚有多名證人未交互詰問」的情況下改裁停押,論理出現矛盾。
合議庭並指,原裁定雖命被告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但範圍僅以泛稱表示,欠缺清楚界定,難以有效防杜風險,應再詳為說明。
案件時間線如下:
9/5 北院裁定柯文哲以新台幣7,000萬元、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另採電子腳鐐與個案手機等科技監控。
9/8 柯文哲辦保離所。
9/9 台北地檢署提起抗告,主張仍有關鍵證人未詰問,且柯在交保後即與本案證人接觸,疑違反禁令。
9/12 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抗告重點
北檢於抗告書摘錄與對外說明中,綜列數項理由:其一,多名重要證人尚未完成詰問;其二,柯文哲交保後與證人(如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有接觸,涉違反「不得與證人接觸」之命令;其三,對共同被告之公開發言恐影響證言與審理。
法理背景:何謂「抗告」?
所謂「抗告」係對法院「裁定」不服的救濟程序,請求上級法院撤銷或變更;若是不服「判決」的結果,則屬「上訴」而非抗告。
本案屬對交保(停止羈押)裁定的程序救濟,故採抗告途徑。
後續影響
高院發回後,北院將重新召開羈押(更裁)庭,針對尚未完成之交互詰問進度、接觸證人之事實與風險控管條件,重新評估是否仍有羈押必要或可附加更嚴格之限制再予停押。
另就輿情面向,柯文哲近日在社群對支持者喊話「保持戰力」,引發外界對政黨應否「個人化」之討論;相關爭議言行亦被檢方列為評估可能影響證人與審理公正的因素之一。
編按重點:本案目前並非對罪責作成判決,而是就「是否續押或停押」之程序裁定進行救濟與更審;最終是否羈押、交保與限制條件為何,仍待台北地院更裁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