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村霸何其多?敢侵占霸凌庙宇?经庙方管理人之一台胞詹顺发,向各级单位陈情皆无响应–福建建鸥市村霸颜青[现任村支书记]、纠集地头蛇李聪黑社会团伙,强占建鸥[通济梅仙宫]两岸宗教活动圣地,并将铁门焊死,无视国家法律,报案后来到现场后竟不理不睬.官官相衛充當保護傘—
[台湾]世界财神报两岸报导—

世界财神报记者任歌,应建鸥通济梅仙宫管委会副主委台胞詹顺发之邀,声称其庙宇遭当地村霸颜青及黑道李聪等人,率众强占,并将宿舍出入大门焊死等霸凌事件,事涉两岸信徒宗教活动场所,邀本报来实地采访报导一下!
经了解建瓯通济梅仙宫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杨小德告知,该庙群定位为“两岸一家亲”的文化活动开展,今梅仙宫该庙群现已建成[三清殿、慈航真人殿、百花仙女殿、梅仙(茶祖)殿、天后(妈祖)宫殿]等五个殿,总面积30亩,建筑面积达3122多平方米。由于近几年来台湾信徒逐渐增多,又办过几次两岸宗教交流活动,因此定位为两岸宗教活动场所,2023年经建瓯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依法备案登记在案。

梅仙宫多年来,在当地发挥茶祖梅福等民间信仰,在维护公序良俗、融洽邻里关系、保护自然生态、两岸一家亲,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影响越来越好,原称南昌宫(今改名梅仙宫)历经八百余年沧桑,虽经宋、元、明、清、民国五次重建后焚毁殆尽。2004年,信众自发在原庙址重建南昌宫(今梅仙宫),于2010年发动信徒巨资重建,经过十多年的努力,薄有成效。

该庙副主委詹順發提出呼吁,为维护国家法律严肃性,维护两岸一家亲,维护民间信仰场所合法权益,对建瓯市通济街道南门村村霸颜青(建瓯市通济街道南门村支书、主任)多次纠集李聪为首黑社会社会团伙,强抢建瓯市通济梅仙宫,对庙方讹诈钱款的恶行,而庙方多次报警无济于事,地方警方竟毫无作为,以不理不睬态度对付报案人,显有官官相卫,包辟暗挺之嫌。

2025年6月4日村霸率流氓更变本加厉,不顾民众人身自由,竟将詹顺发副主委及曲方帝小道长,强制驱赶出住宿禅房,把客厅大门锁起来,将宿舍楼门电焊起来甚至威胁人身安全,完全目无国家法纪,完全是强盗土霸作风。
值此党中央一直强调地方村支书记等地方干部,不得藉势藉端为利益霸凌民众,否则各级官方一律严办。而本案村霸颜青、李聪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因对本庙香火鼎盛非常眼红,自2025年5月开始,村霸颜青、李聪黑社会团伙,多次到梅仙宫。叫嚣着:你们要滚出梅仙宫,否则就给我们50万元钱等恐吓言词。
建瓯通济梅仙宫已是属于广大民间信众所有,并经法定部门备案登记,更聘有台胞组成管委会,遵照宗教局规定:依照场所以民主法治之组成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今该村霸颜青纠集李聪为首的社会团伙还藐视国家法律,讹诈巨额钱款,涉嫌犯罪,更企图将梅仙宫据为己有,是福建省传出非常荒唐的故事。
今本报依据梅仙宫主持人杨小德所叙,及副主委台胞詹顺发在现场见证霸诸多凌行为特为其报导。
并希藉此报导分享华人世界,引起大陆官方重视,给于妥善公正处理,并盼地方警方应以保护台胞人身安全为已任,对在场住宿修行的台胞詹顺发给予适当保护。
2025.8.2.
村霸颜青率黑道兄弟侵门踏户,到庙里强班生活设备,报警后警察前来竟置之不理等現場相片



詹顺发堤供附件—

申请人:詹顺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04224704,电话: 15359863419 ,
住址: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明发广场76- 200 B1 。
职业:建瓯梅仙宫管委會副主委
被申請单位:建瓯市人民政府通济街道办事处
申请人不服建瓯市人民政府通济街道办事处2025年7月1日作出的通政答〔2025〕7号《信访处理意见书》,请求中央領導对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进行全面核查,撤销通政答〔2025〕7号《信访处理意见书》,并责令被申请机关重新作出公正、合法的处理意见。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机关事实认定存在严重错误,且相关人员行为性质恶劣
(一)“破败管理与欠款”的理由毫无依据,纯属无稽之谈
被申请机关以部分村民反映杨小德管理期间百花仙女庙破败、存在欠款为由,为后续李聪等人的不当行为开脱,这是极不合理的。首先,对庙宇管理的评价不能仅凭部分村民的片面之词,庙宇维护需要资金和时间投入,在未经过法定程序和公正评估的情况下,就片面指责杨小德,显然有失公允。其次,杨小德的个人债务问题属于私人经济纠纷,与梅仙宫和百花仙女庙的管理权属毫无关联,不能成为他人侵犯庙宇管理权的借口,被申请机关将二者混为一谈,是对事实的严重歪曲。
(二)南门村支书指使李聪等人的行为性质恶劣,严重违法且违背国家政策,后续违法行为变本加厉
被申请机关将李聪等人2025年6月4日焊住百花仙女庙宿舍楼小铁门、锁住大厅门及更换厨房门锁的行为,轻描淡写地描述为因找不到杨小德协商而采取的不当措施,完全无视其行为的违法性、严重性以及对两岸同胞感情的破坏。事实上,南门村支书作为基层组织负责人,本应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却充当“村霸”角色,其行为完全符合《国家监察法》中关于查处基层“村霸”恶势力的整治范畴,即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秩序。
南门村支书指使李聪等人,在未与杨小德进行任何有效沟通协商、未经过任何合法程序的情况下,采取暴力手段,将作为台湾同胞的申请人相关物品强行扔出,并对庙宇相关建筑进行焊门、锁门等非法侵占行为。更令人发指的是,在所谓“调解”之后,李聪等人的违法行为并未收敛,反而变本加厉:7月11日,李聪带小弟到庙宇实施断网、断监控的行为,其恶劣行径已被监控完整记录;7月27日,李聪的小弟(姓吴,东游人)不仅带人前来查看工地,还纠集人员勘测地形,准备违规盖房,同日更是带领设计师进行违规设计,且未办理任何申报手续便指挥人员违法施工、动工建设。这些持续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管理权益,构成明显的违法行为,更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的要求背道而驰,严重破坏了两岸同胞之间的感情,损害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
二、调解协议存在重大瑕疵,应属无效
(一)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
杨小德所签署的调解承诺书及相关调解协议,均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当时,李聪等人非法侵占庙宇建筑,给作为台湾同胞的申请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而被申请机关在调解过程中,未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未对李聪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反而促使杨小德在极不公平的条件下签署相关协议,严重违反了调解自愿、公平的基本原则。
(二)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严重损害申请人权益
从调解协议内容来看,要求杨小德在极短时间内退出百花仙女庙附属建筑管理权,且对其自身权益保障严重不足,如过渡期间的保障用房限制诸多,而对于李聪等人的非法行为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约束和惩罚措施。这样显失公平的协议不应具有法律效力,被申请机关却将其作为处理信访事项的依据,明显错误。
三、被申请机关履职严重不力,存在失职渎职
(一)调查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刻意包庇违法行为
被申请机关在调查该信访事项时,未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核实,对关键事实的认定仅依据部分村民的片面之词,未充分审查相关合同、协议以及实际管理情况等重要证据,对李聪等人7月11日断网断监控、7月27日违规勘测设计及动工建设等后续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刻意回避其持续侵权的事实,导致事实认定错误,本质上是对违法行为的包庇纵容。
(二)未依法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放纵侵权行为发生,官官相护特征明显
综上所述,建瓯市人民政府通济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通政答〔2025〕7号《信访处理意见书》事实认定错误,处理结果显失公平,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南门村支书及李聪等人的行为不仅违法,更破坏两岸同胞感情、违背国家政策,而被申请机关的失职渎职与官官相护更是助长了违法气焰。恳请中央領導依法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复查,纠正错误,严肃查处相关违法及失职人员,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治公正。
对于南门村支书纠集李聪等人的非法侵占行为及后续持续的断网、断监控、违规建设等行为,被申请机关始终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惩处,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凸显了其与涉事人员之间存在官官相护的严重问题。作为政府机关,本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却明显偏袒违法一方,对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遭侵害置之不理,严重失职渎职,导致信访问题不仅未得到妥善解决,反而让违法行为愈演愈烈,彻底背离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申请人: 建瓯梅仙宫管委會副主委 詹顺发
2025年 8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