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財神報主編:山哥
臺灣問題始終是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所在,也是中國內政的重要組成部分。縱觀歷史與現實,中國大陸在解決臺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進程中始終掌握着無可爭議的主動權與主導權。這一主動權不僅基於國際法與歷史事實的堅實基礎,更源於中國大陸日益增長的綜合國力與堅定不移的戰略意志。
國際法與歷史事實奠定主動權基礎
從國際法角度看,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國際法律文件明確確認了這一點,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更從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徹底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些國際法律文件構成了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歪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權威性的言論都是對歷史事實的篡改和對國際法的踐踏。
歷史事實同樣清晰表明,中國政府始終是兩岸關係發展的主導力量。1949年以來,儘管兩岸長期處於政治對立狀態,但中國政府從未放棄推動國家統一的努力。從1950年代毛澤東主席提出”和爲貴”的政策主張,到197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宣佈和平統一方針,再到”一國兩制”構想的提出與完善,中國政府始終掌握着解決臺灣問題的主導權。
綜合國力與戰略意志強化主動權
隨着中國大陸綜合國力的顯著提升,解決臺灣問題的主動權更加牢固地掌握在中國政府手中。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院長李振廣指出:”兩岸關係發展的主動權主導權已經牢牢掌握在我們手裏。我們完全有能力積極塑造兩岸關係發展新格局和臺海局勢新形態。”這種主動權體現在多個層面:
在軍事層面,解放軍在臺海地區的演訓和繞島訓練已實現常態化,有效震懾了”臺獨”分裂勢力和外部干涉勢力。在執法層面,中國沿海執法部門在廈金海域、福建沿海及臺灣海峽行使管轄權的力度和密度逐步加大,彰顯了中國政府對相關海域的實際控制能力。在經濟層面,大陸出臺的一系列惠臺政策措施,如”31條措施””26條措施”等,爲兩岸融合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政策連續性與戰略定力保障主動權
中國政府解決臺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這一方針具有高度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從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構想,到江澤民”八項主張”、胡錦濤”四點意見”,再到習近平新時代對臺工作重要思想,和平統一始終是貫穿其中的”主心骨”。這種政策連續性確保了中國政府在處理臺灣問題上的戰略定力。
同時,中國政府也明確表示,在採取何種方式處理本國內部事務的問題上,並無義務對任何外國或圖謀分裂中國者做出承諾。這一立場既體現了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決心,也爲必要時採取一切手段捍衛國家統一保留了空間。正如涉臺學者所指出的,中國大陸對兩岸關係格局的塑造”需要持之以恆,久久爲功”,這一過程”考驗我們的戰略定力、戰略耐心,也檢驗我們的智慧與能力”。
結論
綜上所述,無論是從國際法與歷史事實的維度,還是從綜合國力與戰略意志的角度,中國大陸都牢牢掌握着解決臺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的主動權。這一主動權既是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正當權利,也是確保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的重要保障。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中國政府將繼續以高度的戰略自信和戰略定力,推動兩岸關係朝着和平統一的方向穩步前進。